2023年2月信用领域大事记
文章出处:新华信用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3-10
一、中消协呼吁将各类评价及投诉信息纳入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
2月3日,中消协发布的《2023“春节”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春节期间消费者吐槽主要集中于文化娱乐、餐饮消费、景区旅游三个方面。中消协报告称,舆情“槽点”说明提振消费信心仍需多方努力。中消协呼吁,继续推动将各类评价及投诉信息纳入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鼓励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要增强制度设计的严密性、群众监督的广泛性、失信惩戒的威慑性,形成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的合力,有效规制假期消费热点场景中屡禁不绝的侵权行为,为消费升级提供更优环境。
二、十三部门:运用信用手段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
2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
《通知》提出,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间的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履约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各类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人简化交易担保办理流程、降低服务手续费用。依法依规对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加强信用监管,严格防范并依法惩戒交易担保违法失信行为。
三、中央出台重磅文件部署质量信用建设
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加强售后服务保障;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纲要》提出,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
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明确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
2月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予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66条,对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制度。
五、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启动信用管理师人员能力验证工作
2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发布消息称,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近日开展了信用管理师培养培训及人员能力验证工作,该工作基于我国信用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邀请了业内众多专家学者打造信用管理师培养培训课程体系,全面解读国家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开展了包括信用评级、信用担保、商账管理、转移信用风险等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和情景演练,提升信用管理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工作
2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消息称,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依法依规将重庆企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台州京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取消评优评先等管理措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推进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工作,加强对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七、三部门:信用管理与行政处罚协同推进保障游客安全
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 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安全带使用执法检查。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把督促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情况作为检查旅行社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未履行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的旅行社、导游纳入文明旅游评价范围;将信用管理与行政处罚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向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企业等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八、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
2月1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该《意见》明确提出,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
九、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国现场会
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在重庆市组织召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国现场会。会议强调,要总结提炼地方实践经验,复制推广典型做法及优秀案例,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在助企纾困等方面做深做实,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十、交通运输部公布23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失信行为
2月16日,交通运输部在官网公布《关于23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的处理意见》。对于通报的沈阳中远交通勘察设计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等23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行为,明确四条处理意见为:一是将上述23家企业的失信行为发布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中,期限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二是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23家企业中已具备公路相关资质的沈阳中远交通勘察设计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设计企业、江苏高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施工企业和鄂尔多斯市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家监理企业,部将指导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中作出信用扣分处理。三是清空恒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部业绩信息。该企业需重新录入有关信息,按程序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四是针对青海路为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超资质承揽工程问题,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三部门: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降低发债融资成本、提升便利度。
《通知》强调,金融部门要把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交通物流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贴息、担保增信等配套政策支持。
十二、中办、国办:强化财会行业信用管理
2月15日新华社消息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和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健全行业诚信档案,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环节。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监管,运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完善对投诉举报、媒体质疑等的处理机制,推动提升财会业务规范化水平。
十三、国办: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
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根据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的属性和风险特点,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配置监管资源、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及相应的协同监管措施。相关部门在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及时归集共享信用信息。发现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失信惩戒。
十四、民政部:运用信用手段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2月17日,民政部网站发布的《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提出,对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实行分类处置,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并加强跟踪督促,属于民政监管职责范围的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的高压态势。
十五、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收录11.6亿自然人信息
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总结2022年履职情况时指出,2022年征信系统覆盖范围和普惠效能持续提升。截至2022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收录11.6亿自然人、收录1亿户企业和其他机构;个人征信接入机构达到5328家、企业征信接入机构达5115家。仅2022年全年,个人征信业务新增接入机构就有162家、个人征信业务查询量达到41.7亿次,日均查询量1143.2万次;企业征信业务新增接入机构121家,企业征信业务查询量达到1.2亿次,日均查询量32.6万次。会上对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确保实现征信和动产融资服务工作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十六、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验收结果公布
2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出通报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验收结果,并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根据通报,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市武隆区、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4个试点地区验收结果为优秀。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山东省日照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重庆市铜梁区、甘肃省张掖市、青海省海西州10个试点地区验收结果为合格。
十七、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信用事项决定规程》
2月24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网站消息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信用事项决定规程》。《规程》按照“市场事、市场议、市场决”的思路,建立“决定小组集体审议独立投票+复议专家针对未决事项终审”的双层议事机制,为市场提供CRM信用事项判定服务。消息指出,交易商协会下一步将根据《规程》推动组建第一届决定小组和复议专家库,并做好文本衔接适用有关准备工作,促进信用事项决定机制的落地,持续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高效稳健发展。
十八、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版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
2月27日,中国发展网消息称,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根据新版清单,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由业务类别、应用事项、业务环节、信用分类、信用监管措施和法规政策依据共6方面内容组成。其中的应用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表彰评优和其他共5类业务,根据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可采取具体信用监管措施共计36项。此外,该清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原则上周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