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雁:着力“三个深度覆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能量
文章出处:新华信用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20
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在论坛开幕式上表示,近年来,城市一级政府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信用建设示范区行列中来,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宝贵的创新经验,在各地区、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信用建设示范标杆作用。第四批信用示范区呈现出三个新趋势,示范区评审助推全国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有效提升。站在新的起点上,示范区应着力企业服务、社会管理、区域合作“三个深度覆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能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在论坛开幕式上发言
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了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68个城区入选,目前全国共有130个信用示范区,共覆盖25个省份,持续激发城市信用建设活力。
吴小雁曾全程参与四批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她表示,第四批信用示范区呈现“地区分布均衡化、覆盖区域下沉化、评审效果直观化”三个新趋势,营造了“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首先是地区分布均衡化——从地区分布看,第四批示范区地域的分布分别为东部58.8%、中部22.1%、西部19.1%,较前三批地区分布更加均衡。东部地区继续维持领跑态势,浙江省11个地级市全部获评信用示范区,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吴小雁说,从覆盖面看,第四批示范区覆盖21个省份,与前三批分别覆盖6个省份、9个省份和13个省份有明显增长,说明信用建设的相关举措在更大范围内落地见效。先后四批次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成为观察各地区政策举措落实效果的重要窗口。
吴小雁介绍说,其次是覆盖区域下沉化——第四批示范区中27个为县级行政区,占比39.7%,较前三批大幅提升,反映出我国信用建设工作不断下沉、日渐深入的趋势。
“第三是评审效果直观化——信用示范区评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提质,将信用建设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为各地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提供了明确导向。”吴小雁说,比如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一票否决”指标,推动参评城市累计清偿无分歧欠款4000笔、金额23.04亿元,依金额计,清偿率达到80%。
示范区评审助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绩单”亮眼
吴小雁介绍说,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率先探索突破,助推全国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吴小雁总结认为,这主要呈现出七方面的积极进展。
一是数字化赋能信用建设步入快车道。信用数据是信用建设的重要基础与核心要素,各示范区在数字化赋能信用建设方面普遍提速。山东诸城建立数字化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对全市政务失信行为和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实现提前预警、提前干预,及时化解风险。浙江嘉兴通过“数字小微平台”,缩小企业融资的边际成本,实现银企融资精准对接,覆盖全量供求信息。
二是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强化。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着力构建“信易贷”等信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助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各地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比如,北京东城、西城、海淀充分结合企业创新信用领跑行动,与“信易贷”平台北京站实现深度对接,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定制化服务,推动“信用价值”直达实体经济。
三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效能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各地针对不同信用风险探索差异化监管措施。如福建泉州在通用型信用分类体系基础上,围绕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体系。山东龙口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审批+监管+执法+信用”流程再造和多部门业务协同,将企业信用等级与年度监管抽查计划有机融合,实现分级分类靶向聚焦。
四是信用支撑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作用凸显。在示范区创建引领下,越来越多的城市以信用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比如,河北秦皇岛通过企业递交信用承诺书,允许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先行办理“开槽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企业节约时间、降低成本。河南鹤壁探索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同时,全面告知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等内容,实现信用信息“四书同达”,优化信用服务,助力企业安心发展。
五是信用立法先行先试取得突破性进展。信用立法是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坚实基础,也是确保信用机制有效落地的根本保障。目前,全国共有25个省级行政区出台了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丰富素材和借鉴参考。从第四批信用示范区看,60个地区所在省级行政区已出台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4个地区所在省级行政区已形成草案。地方信用立法不仅创设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规则,显著提高了社会信用的法治化水平,并已成为各地社会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
六是信用便民惠企效应持续显现。为树立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价值导向,各地全方位创新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持续释放信用红利。如陕西榆林开发交互式“信用榆林”App,推出20余款便民惠企信用应用场景,建立“政银企民”四位一体的“智慧信用生态圈”。甘肃兰州创新性地将信用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相结合,打造“信用+追溯”体系,不仅实现精准监管,也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七是诚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各地积极开展诚信宣传、评选等活动,大大提升了广大群众和经营主体敬畏信用、践行信用的诚信意识和守信自觉。如四川绵阳开展“诚信产品”、“诚信之星”等评选,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社会氛围。江苏如皋积极开展诚信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及信用示范户、示范村、示范行业等评比活动,强化示范带动,让信用理念、信用精神充盈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
“三个深度覆盖”助推城市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
“从2017年,首批信用建设示范区发布到如今第四批示范区确认,信用建设示范区建设已走过七个年头。这七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促进信用应用深度扩展、带动信用建设由点及面、推动信用理念深入人心。”吴小雁说,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未来示范区应更好地对标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着力企业服务、社会管理、区域合作“三个深度覆盖”,强化信用“三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能量。
一是着力向企业发展全流程深度覆盖,提升企业信用服务力度。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信用的便利查询、应用与修复,对企业运行发展至关重要。各示范区在信用赋能企业审批事项、市场监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下一步还应着眼于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各项需求,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和贯通应用,实现“信用在身、全程无忧”,将信用应用到企业证照办理、流程审批等准入准营事项中,应用到金融服务、财产登记等要素保障事项中,应用到缴纳税费、跨境贸易等发展运营事项中,应用到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执法等市场秩序维护中,切实让企业在发展全流程、全生命周期中感受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便利服务。
二是着力向社会管理全领域深度覆盖,提升社会信用服务温度。“无信不立”的理念深深植根于我们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生活。信用建设,依靠每一个人,也惠及每一个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从“大写意”进入了“工笔画”阶段,示范区通过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信用应用“小”场景,形成信用体系建设“大”格局。下一步,要让信用建设嵌入并贯穿社会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突出正向激励,瞄准人民群众有感有得,将信用与个人需求、企业关切、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信用服务的更多红利与暖意。
三是着力向跨区域合作全方位深度覆盖,提升区域信用应用广度。信用的生命力在于更大范围内广泛应用,这是更好挖掘和发挥信用价值的关键所在。一些信用示范区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跨区域信用互认、激励、联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比如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的举办地郑州市,不仅与杭州、天津等城市签署《十城市信用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还实现与杭州、厦门、海南、宁波四城市实现信用互认互通,为跨区域信用共享做出有益探索。下一步,应适时扩大信用信息共享区域范围,探索制定区域一体的信用建设应用标准,为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助力区域间发展合作、监管合作、执法合作注入新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在论坛开幕式上发言
吴小雁曾全程参与四批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她表示,第四批信用示范区呈现“地区分布均衡化、覆盖区域下沉化、评审效果直观化”三个新趋势,营造了“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首先是地区分布均衡化——从地区分布看,第四批示范区地域的分布分别为东部58.8%、中部22.1%、西部19.1%,较前三批地区分布更加均衡。东部地区继续维持领跑态势,浙江省11个地级市全部获评信用示范区,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吴小雁说,从覆盖面看,第四批示范区覆盖21个省份,与前三批分别覆盖6个省份、9个省份和13个省份有明显增长,说明信用建设的相关举措在更大范围内落地见效。先后四批次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成为观察各地区政策举措落实效果的重要窗口。
吴小雁介绍说,其次是覆盖区域下沉化——第四批示范区中27个为县级行政区,占比39.7%,较前三批大幅提升,反映出我国信用建设工作不断下沉、日渐深入的趋势。
“第三是评审效果直观化——信用示范区评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提质,将信用建设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为各地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提供了明确导向。”吴小雁说,比如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一票否决”指标,推动参评城市累计清偿无分歧欠款4000笔、金额23.04亿元,依金额计,清偿率达到80%。
示范区评审助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绩单”亮眼
吴小雁介绍说,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率先探索突破,助推全国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吴小雁总结认为,这主要呈现出七方面的积极进展。
一是数字化赋能信用建设步入快车道。信用数据是信用建设的重要基础与核心要素,各示范区在数字化赋能信用建设方面普遍提速。山东诸城建立数字化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对全市政务失信行为和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实现提前预警、提前干预,及时化解风险。浙江嘉兴通过“数字小微平台”,缩小企业融资的边际成本,实现银企融资精准对接,覆盖全量供求信息。
二是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强化。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着力构建“信易贷”等信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助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各地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比如,北京东城、西城、海淀充分结合企业创新信用领跑行动,与“信易贷”平台北京站实现深度对接,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定制化服务,推动“信用价值”直达实体经济。
三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效能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各地针对不同信用风险探索差异化监管措施。如福建泉州在通用型信用分类体系基础上,围绕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体系。山东龙口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审批+监管+执法+信用”流程再造和多部门业务协同,将企业信用等级与年度监管抽查计划有机融合,实现分级分类靶向聚焦。
四是信用支撑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作用凸显。在示范区创建引领下,越来越多的城市以信用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比如,河北秦皇岛通过企业递交信用承诺书,允许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先行办理“开槽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企业节约时间、降低成本。河南鹤壁探索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同时,全面告知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等内容,实现信用信息“四书同达”,优化信用服务,助力企业安心发展。
五是信用立法先行先试取得突破性进展。信用立法是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坚实基础,也是确保信用机制有效落地的根本保障。目前,全国共有25个省级行政区出台了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丰富素材和借鉴参考。从第四批信用示范区看,60个地区所在省级行政区已出台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4个地区所在省级行政区已形成草案。地方信用立法不仅创设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规则,显著提高了社会信用的法治化水平,并已成为各地社会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
六是信用便民惠企效应持续显现。为树立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价值导向,各地全方位创新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持续释放信用红利。如陕西榆林开发交互式“信用榆林”App,推出20余款便民惠企信用应用场景,建立“政银企民”四位一体的“智慧信用生态圈”。甘肃兰州创新性地将信用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相结合,打造“信用+追溯”体系,不仅实现精准监管,也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七是诚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各地积极开展诚信宣传、评选等活动,大大提升了广大群众和经营主体敬畏信用、践行信用的诚信意识和守信自觉。如四川绵阳开展“诚信产品”、“诚信之星”等评选,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社会氛围。江苏如皋积极开展诚信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及信用示范户、示范村、示范行业等评比活动,强化示范带动,让信用理念、信用精神充盈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
“三个深度覆盖”助推城市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
“从2017年,首批信用建设示范区发布到如今第四批示范区确认,信用建设示范区建设已走过七个年头。这七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促进信用应用深度扩展、带动信用建设由点及面、推动信用理念深入人心。”吴小雁说,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未来示范区应更好地对标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着力企业服务、社会管理、区域合作“三个深度覆盖”,强化信用“三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能量。
一是着力向企业发展全流程深度覆盖,提升企业信用服务力度。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信用的便利查询、应用与修复,对企业运行发展至关重要。各示范区在信用赋能企业审批事项、市场监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下一步还应着眼于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各项需求,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和贯通应用,实现“信用在身、全程无忧”,将信用应用到企业证照办理、流程审批等准入准营事项中,应用到金融服务、财产登记等要素保障事项中,应用到缴纳税费、跨境贸易等发展运营事项中,应用到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执法等市场秩序维护中,切实让企业在发展全流程、全生命周期中感受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便利服务。
二是着力向社会管理全领域深度覆盖,提升社会信用服务温度。“无信不立”的理念深深植根于我们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生活。信用建设,依靠每一个人,也惠及每一个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从“大写意”进入了“工笔画”阶段,示范区通过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信用应用“小”场景,形成信用体系建设“大”格局。下一步,要让信用建设嵌入并贯穿社会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突出正向激励,瞄准人民群众有感有得,将信用与个人需求、企业关切、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信用服务的更多红利与暖意。
三是着力向跨区域合作全方位深度覆盖,提升区域信用应用广度。信用的生命力在于更大范围内广泛应用,这是更好挖掘和发挥信用价值的关键所在。一些信用示范区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跨区域信用互认、激励、联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比如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的举办地郑州市,不仅与杭州、天津等城市签署《十城市信用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还实现与杭州、厦门、海南、宁波四城市实现信用互认互通,为跨区域信用共享做出有益探索。下一步,应适时扩大信用信息共享区域范围,探索制定区域一体的信用建设应用标准,为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助力区域间发展合作、监管合作、执法合作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