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瑛:“创新引领、信用赋能、商标管理”助力企业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
文章出处:新华信用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2-08
12月4日,在2023品牌信用建设论坛暨黑龙江——海南异地旅居康养产业发展交流会上,“品牌信用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正式发布。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品牌保护专委会秘书长刘瑛教授作为本次“品牌信用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评审专家之一,在全面深入了解各参评单位申报的案例情况后,围绕企业品牌与创新、信用、商标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点评发言。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品牌保护专委会秘书长刘瑛教授进行点评发言
无创新,不品牌
关于品牌与创新的关系,刘瑛教授认为,无创新,不品牌。企业品牌是消费者对企业感性和理性的认知总和。品牌创新实质就是赋予品牌要素以创造价值的新能力的行为,即通过技术、质量、商业模式和企业文化创新,增强品牌竞争力。
无信用,不品牌
提到品牌与信用的关系,刘瑛教授表示,无信用,不品牌。一方面,信用是企业品牌的根本内涵。在品牌经济时代,品牌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品牌是企业在市场活动中的“通行证”。另一方面,企业品牌是信用的载体和形象,并与信用融合、互促、共生。企业品牌作为信用的载体,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企业品牌作为信用的标志,是增强国家实力的重要指标。
无商标,不品牌
谈到品牌与商标的关系,刘瑛教授提出,无商标,不品牌。品牌,是以商标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大集成。品牌保护,就是对品牌的所有人、合法使用人的品牌实行资格保护措施,以防范来自各方面的侵害和侵权行为。品牌保护实质上是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包括品牌的管理保护、品牌的法律保护和品牌的网络保护三个组成部分。
刘瑛教授最后强调,一是无创新,不品牌。要勇于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获得品牌价值。二是无信用,不品牌。信用是品牌的基石,品牌是信用的化身。品牌和信用都属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范畴,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无信用则不立,无品牌则做不大。三是无商标,不品牌。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用长效机制,协同支撑商标品牌保护,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2023品牌信用建设论坛暨黑龙江一海南异地旅居康养产业发展交流会系2023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的活动之一,旨在探讨信用在持续助力旅居康养品牌生态建设,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实现路径和重要作用。本次活动由新华社品牌工作办公室指导,中国经济信息社、黑龙江省民政厅、新华社黑龙江分社主办,京东集团、森歌智能厨电、捷赛厨电、蒙牛集团支持。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品牌保护专委会秘书长刘瑛教授进行点评发言
关于品牌与创新的关系,刘瑛教授认为,无创新,不品牌。企业品牌是消费者对企业感性和理性的认知总和。品牌创新实质就是赋予品牌要素以创造价值的新能力的行为,即通过技术、质量、商业模式和企业文化创新,增强品牌竞争力。
无信用,不品牌
提到品牌与信用的关系,刘瑛教授表示,无信用,不品牌。一方面,信用是企业品牌的根本内涵。在品牌经济时代,品牌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品牌是企业在市场活动中的“通行证”。另一方面,企业品牌是信用的载体和形象,并与信用融合、互促、共生。企业品牌作为信用的载体,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企业品牌作为信用的标志,是增强国家实力的重要指标。
无商标,不品牌
谈到品牌与商标的关系,刘瑛教授提出,无商标,不品牌。品牌,是以商标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大集成。品牌保护,就是对品牌的所有人、合法使用人的品牌实行资格保护措施,以防范来自各方面的侵害和侵权行为。品牌保护实质上是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包括品牌的管理保护、品牌的法律保护和品牌的网络保护三个组成部分。
刘瑛教授最后强调,一是无创新,不品牌。要勇于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获得品牌价值。二是无信用,不品牌。信用是品牌的基石,品牌是信用的化身。品牌和信用都属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范畴,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无信用则不立,无品牌则做不大。三是无商标,不品牌。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用长效机制,协同支撑商标品牌保护,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2023品牌信用建设论坛暨黑龙江一海南异地旅居康养产业发展交流会系2023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的活动之一,旨在探讨信用在持续助力旅居康养品牌生态建设,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实现路径和重要作用。本次活动由新华社品牌工作办公室指导,中国经济信息社、黑龙江省民政厅、新华社黑龙江分社主办,京东集团、森歌智能厨电、捷赛厨电、蒙牛集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