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部开展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验收工作
文章出处:新华信用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0-13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22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验收工作。
《通知》明确,对14个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确定的试点任务和各试点地区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遵循“问题导向、试点探索、重点突破、应用实践”等原则,重点围绕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试点任务实施过程、试点成果示范程度3个方面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区,出具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验收意见;对完成试点工作的地区,出具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验收意见;对动力不足、执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出具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验收意见并限期整改。
文化和旅游部将参考省级初审、专家评审的意见,结合实地检查情况、有关工作台账及第三方监测数据等,确定试点验收结果,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于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地区通报表扬;整理汇编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行业内推广应用。鼓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用好用足有关政策,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对取得突出成效的试点地区予以表扬和激励。
2021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14个地区入选名单。
14个试点地区为: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黄浦区、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山东省日照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重庆市铜梁区、重庆市武隆区、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甘肃省张掖市、青海省海西州。试点任务包括培育信用品牌、创新应用场景、促进信用消费、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