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信用领域大事记
文章出处:新华信用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1-24
一、中央网信办曝光第二批网络谣言溯源及处置典型案例
10月5日,“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中央网信办深入推进“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曝光第二批网络谣言溯源及处置典型案例。抖音、微博、腾讯、快手、百度、哔哩哔哩、小红书、知乎、豆瓣等重点网站平台共处置传播网络谣言账号2800余个,第一时间溯源并关闭首发账号,有力震慑造谣传谣行为。
二、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等,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该《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三、生态环境部连续播发多个环保信用典型案例
10月8日起,生态环境部连续播发环保信用典型案例。据介绍,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深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编制实施生态环境重要规划,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程和重要政策,开展相关重大专项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
四、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发布
10月8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涉及公路设计企业351家、公路施工企业967家、公路监理企业524家,以及存在扣分行为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1662名。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信用评价标准,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应用,强化信用监管信息化支撑保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0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按计分情况评价。计分满分为100分,根据不规范经营或执业行为、机构经营异常情况、受行政或刑事处罚、行业惩戒等负面信息予以扣减。D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限制其适用告知承诺制等便利措施。
六、人民银行:进一步建设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10月10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发布题为《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的文章。文章指出,一是坚持征信全覆盖的建设目标。推动不同领域、不同平台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不同征信系统互联互通,为每一个经济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满足经济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征信服务需求;二是坚持“征信为民”理念,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平衡好信用信息合规使用和有效保护的关系,加强行业监管,严肃查处滥采、滥用个人信息等违规行为;三是坚持征信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构建多样化征信市场、多维度征信产品、多渠道征信服务。推动跨境征信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七、人社部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
10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按照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的通知》,根据网络巡查和群众举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有关部门查实并关停了14个仿冒网站,其网站名称、网址及页面内容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官方网站高度相似,容易误导社会公众。
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协议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10月11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消息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大数据开发应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合作,合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九、文旅部开展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验收工作
10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该《通知》明确称,定于2022年10月至12月对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黄浦区等14个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验收工作。试点任务包括培育信用品牌、创新应用场景、促进信用消费、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
十、《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
10月14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计8章60条,分别从社会信用信息、信用激励与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规范。
十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异地互认
10月24日,据央视新闻,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一市两省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提出在“跨域联动,协同推进”“数据驱动,信息共享”“依法合规,稳步探索”三大原则引领下,构建示范区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力争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跨区域创新应用的示范地区。
十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
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提出,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十三、六部门:支持符合条件外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
十四、商务部公示2022年全国“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候选名单
10月25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公示《2022年全国“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候选名单》,包含“系统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打造航站楼商业‘诚信共同体’”“建立以商户信用分类为核心的家居卖场商户管理模式”等案例。2022年11月,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2022年全国“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发布暨诚信企业银企对接会。
十五、民政部:依法关停2022年第四批7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
10月25日,据民政部消息,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依法关停了中国医药卫生管理大学联盟等2022年第四批7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相关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自2021年3月20日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进行排查,至今已分13批次关停了165家处于存续状态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
十六、国办: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企业“即申即享”。2022年底前,在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十七、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10月26日,据教育部消息,教育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作出部署,对面向中学生或未成年人的艺考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全面排查摸底,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核查从业人员资质,依法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坚决查处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招考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十八、生态环境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管理机制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出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保持对碳排放数据造假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的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十九、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和微视频征集活动启动
10月27日,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组委会正式启动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征集暨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结果拟于2022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布。
二十、国办:建设完善信用体系主题库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提出,在推进政务数据归集方面,物理上按需汇聚人口、法人、信用体系等国家级基础库、主题库数据,建立国家电子证照基础库。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力度,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加快优化完善信用体系等主题库。
二十一、多项信用举措纳入国办发文推广的50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
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九类共50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方面,《通知》提出“在部分领域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等;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方面,提出“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